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宣传工作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2-02-25浏览量:11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宣传工作,提升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影响力,扩大公共创新服务平台使用受益面,落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议决号:2020112308)要求,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宣传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中心积极落实、配合执行:

一、积极开展开放共享宣讲培训活动,形式内容自定,每学期至少4次。各中心每月25日前确定下个月宣讲培训计划,填写《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活动登记表》报装备处备案。自活动完成之日起一周内需提交宣传新闻稿、活动参与人数及参会人员名单,装备处审核后对外发布,此项工作纳入年终中心和个人绩效考核范围。

三、单价4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工作完成后,各中心应在一周内按要求提供图文宣传新闻稿,由装备处统一发布对外服务宣传。

实验室与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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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活动登记表.docx

附件2: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宣传活动人员登记表.docx